当郭祐铭还是个孩童时,妈妈注意到他走路不稳,常常跌倒。他的状况愈来愈糟,直到7岁时医生诊断出他患有肌肉萎缩症。这个诊断使得祐铭的父母万分震惊沮丧,又发现那是不治之症时,让他们感到极度内疚和悲伤。祐铭说,这个消息也让他十分绝望。可他了解如果他这样做的话,那只会使得父母的生活更为艰难痛苦。因此,他拒绝让身体的状况限制他,正如他所说的,决心“尽力而为,勇敢地微笑”。当他9岁时,他变得无法走路,必须坐轮椅。他的肌肉持续萎缩,四肢丧失了所有功能。今天,他那位不屈不挠的妈妈协助他吃饭、如厕、洗澡和其他基本日常生活事务。
虽然佑铭需要依靠妈妈推轮椅送他上学,他却坚持从来不缺课。他积极开朗的态度,令他深受老师和同学的爱戴,他们赞赏他身体状况虽然每况愈下、却仍保持得胜的人生观。 当佑铭26岁时,他只能喝流质,而且每天都需要依靠人工呼吸器才能存活。他迅速下降的体力,甚至无法让他撑过自身的整个毕业典礼。然而他以优秀杰出的成绩通过口试,取得中国文学硕士学位。他热爱中国文学,他的毕业论文就是他的诗和其他作品的汇集。这份论文总共有十万字,对他来说是一项巨大的成就。因为他只能躺在床上用滑鼠在一个特别的键盘上打字,以每分钟打10个字的速度,每天只能打10分钟。佑铭希望将来能通过公务员的考试。 “我们无法选择自身的命运,”佑铭说,“却能选择如何面对它。如果生命看来没有意义,我们必须赋予它意义。无论我们哀伤或喜乐地度过一天,还是要度过当天,那么我们何不快快乐乐地生活呢?只要我不自暴自弃,上帝和别人是不会放弃我的。”
在耶稣的一生和职事中,他时常用比喻来教导人。其中最短、却最意味深长的比喻之一,是有关法利赛人与税吏的。《圣经》告诉我们,耶稣“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,藐视别人的”,用了这个比喻。(路加福音18:9)
我们先来了解一下“法利赛人”和“税吏”究竟是什么,或许会帮我们更好地去理解那个比喻。法利赛人,是耶稣时代犹太宗教教派中最有势力的一个。“法利赛人”这个词,实在是指“分隔的一群、分离者”的意思,这概要地说出了他们信念的基本本质。他们是当时最严谨的守法主义者,发誓去遵守和服从正统犹太教中所有数不尽的严厉法则、传统和礼制。他们认为自己是上帝律法的唯一真正跟从者。他们自认比任何其他人都更善、更神圣得多。 在另一方面,税吏,则被其犹太同胞们视为最糟糕、最没希望的人。当时统治巴勒斯坦,即犹太人土地的,是外来占领者罗马帝国政府。而税吏,则是为至尊的罗马帝国效劳的收税员,是一些由官方指任、为凯撒收税的犹太人。因此,他们的同胞,视他们为叛国贼。罗马政府吩咐税吏从犹太人那里收集定量的税,再加上税吏随心所欲想让他们付的、除此以外的任何数目,来作为自己的收入。因此,税吏通常是敲诈、欺骗和强掠犹太人的人,因而完全被自己的犹太同胞所蔑视,把他们看作世上的渣滓。 当耶稣以这个比喻,即一个法利赛人与一个税吏相比时,他是选择了整个犹太人社会中两种差别最大的人。一种,是被社会公认为中最正义、最完美、最虔信宗教、最神圣和最属上帝的公民;而另一种,则是被人们认为不可思议的最腐败、最肮脏、最叛逆的恶棍。 以下是耶稣亲自叙述的比喻的内容:“有两个人上圣殿去祷告,一个是法利赛人,一个是税吏。 法利赛人独自站着,自言自语地祷告说:‘上帝啊,我感谢你,我不像别人勒索、不义、也不像这个税吏。 我每周禁食两次,凡我所得的都献上十分之一。’ 那税吏远远地站着,连举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着胸,说:‘上帝啊,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!’ 我告诉你们,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。因为凡自高的,必降为卑;自甘卑微的,必升为高。” (路加福音18:10-1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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